植物学家的中国女孩(les filles du botaniste)
导演: 戴思杰(Sijie Dai)
主演: 李小冉 / Mylene Jampanoi / 林栋甫
上映年度: 2006
语言: 中文
制片国家/地区: France / Canada
又名: 植物园
剧情简介

植物学家的中国女孩
混血孤儿李明去南方的一个植物学家的岛上植物园实习,期间与植物学家女儿陈安暗生情愫。两人关系日渐亲密,并到寺院买下108只鸽子放生,发誓永不分离。
陈安西藏当兵的哥哥回家探亲,喜欢上李明,父亲也极力撮合二人的婚事。二人为了长期共同生活,答应婚事,因为李明的哥哥不能长期携家属入藏,二人暗暗高兴并将第一次献给了对方。
蜜月途中,哥哥发现李明不是处女大怒,打伤李明。李明逃回植物园,哥哥独自回部队。父亲不明白李明与儿子之间的问题,但同时也更加发现两女孩之间过分的暧昧。
终于一次二人亲密的行为被父亲发现,怒火丛生的父亲扑向李明,陈安急中错伤父亲并导致其死亡!!
二人被判死刑,骨灰按照遗愿撒入江中,永远不分离......
影评——当女人遇上女人
昨天终于看了这部存在电脑许久的《植物园》,是因为早期曾在网上看到很多评论说它是一部烂片,完全是出于好奇心看它怎么个烂法才去看的,看完后却没有感觉到它有那么糟,反而是我近期看过的一部比较好的中国电影。
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导演戴思杰所拍的电影,对他的风格并不熟悉,可是一开始就沉浸在影片中优美的景色和舒缓的音乐之中。植物园就像一片远离尘嚣的净土,那里似乎完全没有世俗的烦恼,没有为了生活的奔波劳碌,没有为了名利的尔虞我诈,也没有正常家庭成员之间应有的欢乐与争吵。陈安安与父亲就生活在这个表面看来完全没有欲望的国度中,直到李明的出现,影片中三人第一次相遇的那一刻,陈安安毫无表情的面容,因为李明的到来而露出了阳光般的笑容。
很不喜欢影片中父亲的这个角色,尽管陈安安说他虽然很难相处但心地却很好,我对他还是没有任何好感。影片最后他的死并没有换取我的任何同情,反而认为他的死是对陈安安与李明之间真挚爱情的一种解脱。最遗憾的是他亲手葬送了两个年轻女孩的生命。在我看来,父亲是一个专制、蛮横和重男轻女的家庭统治者,他企图设立一系列的生活准则来控制自己的女儿,他总是摆着一幅一本正经的架子,用冷漠的态度与命令的语言对待陈安安,可是对待儿子却是一副慈父的面孔。在对待李明被儿子毒打的这件事情,他看到李明遍身的伤痕却没有丝毫怜悯,只留下:“他始终是我的的儿子。”这样一句完全不讲道理的无情话,可以看得出他是一个多么冷酷和具有严重重男轻女思想的人。有这么样的一个父亲,是李安安人生中的最大悲哀。李明曾请求与她远走高飞,可是她却说离不开父亲,活在这样一个家庭中,换了是别人,应该早就走了,可是她却用了二十多年来适应,可以看出她是爱着父亲的。为了所谓的道德准则而间接杀死一直爱着自己的女儿,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。
影片最后在法庭中由法官念出的一段审判词一直留在我的脑海中,“杀死他的不是冠心病,而是另一种更加可怕的疾病。她的女儿和媳妇患上了同样的病,这个病的名字叫同性恋。一桩畸形同性爱情的发生导致了我国著名植物学家的死亡。李安安、李明罪责难逃,于国法不容,于天理不容,于人情不容,于社会不容,必须受到严惩。”如此振振有词的判词,一连串的于什么什么不容,所有的人都知道李安安是出与保护李明才错手打伤父亲,她是出于自卫伤人,根本毋须承担杀人的罪名,而李明更加的无辜,如果不是陈安安的及时拯救,也许死的不是父亲而是李明了,我真想知道,如果是李明死了,是否父亲就会无罪释放?在法庭这样一个严肃和讲求公平公正的地方,审判的不是一宗错手杀人案件,而是一段他们所说的为世不容的同性恋。他们认为同性恋有罪,这是多么无稽的一件事情,难道所有违背社会道德准则的事物都有罪吗?正如李明在写给孤儿院长的信中所说:“只有一个人能够审判我,就是陈安安,或者,是我们的爱情。”
法庭上陈安安与李明在听到判词后望着对方,从她们坚定的眼神中看出她们并没有后悔彼此相爱,她们只求两人永不分离,最后她们的骨灰混合在一起洒到了湖水中,真正做到了永不分离。为了爱她们付出了所有包括生命,对比于为了找个合适对象结婚的陈安安哥哥,他的行为是多么的渺小和自私。曾经听到一个女友在和男友吵架后说到道,真想找个女人过一辈子,男人总是让女人落泪,而给女人心灵安慰的往往是另外一个女人。